
4月18日上午,市民邓松华带着老婆、孩子来到市红十字会,认真填写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,一家三口同时加入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。“一家三口同时进行捐献登记,这在我市还是首例。”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说。
今年57岁的邓松华,2001年因为一次工伤住院,急需输血时得到了无偿献血者的帮助,之后,他便和家人一起加入了无偿献血队伍,同时,热心参加公益事业。“捐献人体器官,可以让自己生命的价值得到升华,又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,还能为医学事业作贡献。”邓松华说,让他欣慰的是,家人也用实际行动来支持他。
“无论是人体器官捐献者,还是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,他们都很伟大。”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说,自2012年9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,我市持续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、志愿登记、捐献见证、人道救助、缅怀纪念等工作,通过广泛深入宣传,群众对器官(遗体、组织)捐献的认同度和接受度越来越高。目前,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达1531人,今年新增登记人数近500人,新增人数接近去年总和。
为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可持续发展,市红十字会积极为捐献者及家属争取更多机制保障。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中明确,鼓励人体器官捐献行为,同时,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人体器官捐献等行为的鼓励引导措施,支持建立相关公益组织,畅通捐献渠道。我市还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纳入了文明创建考核,进一步完善捐献的鼓励引导措施。
“每一例器官捐献者至少可挽救3名危重病人的生命,这样的善举,应当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。”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说,去年,市红十字会联合爱心企业建立了针对器官捐献者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关爱项目,并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。
对于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者,市红十字会通过建立联络平台、开展交流活动、提供健康服务等,营造归属感,引导他们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,带动更多人加入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队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