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5日凌晨1点50分, 87岁的闻历波因病在九八医院去世,上午十一点多,来自浙江医科大学的遗体接收人员到达,将老人的遗体运回学校做医学研究。
2016年5月11日,她的老伴张凤元也在这里经历了同样的一幕。夫妻俩先后身故后实现遗体捐献在湖州属首例,在全国范围内也并不多见。
“本来想着看好病正好回去过年,奶奶很喜欢我的老家,今年过年正准备带她去呢!”昨天,说起离世的奶奶闻历波,孙媳妇范海燕声音哽咽。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,有很多她和奶奶相处的细节,两人一起散步,奶奶拍着手运动,奶奶满足地吃小吃……
爷爷去世后,奶奶就一直和她们住在一起,为了方便照顾,范海燕更是辞职在家, 24小时照看奶奶。
“奶奶人特别随和、开朗,我婆婆每次烧了好吃的,都会第一个夹给奶奶吃。”海燕说,从她结婚起,婆婆和奶奶之间如母女般的感情就让她很感动。所以后来奶奶身体状况开始不好,她就主动从婆婆手里接过了照顾的义务。
“最近这一年,奶奶容易忘事儿,可她还是会提醒我,捐赠协议一定要随身带着,万一出事了,赶紧联系浙医大。”海燕说, 20多年前,奶奶和爷爷一起赶到杭州签署了遗体捐赠协议,当时大部分人都没有这样的意识。
“我父亲张凤元是一位老革命,当年浙江医科大学打电话来询问我们的意见,我其实不太同意。”女儿张闻军告诉记者,后来她跟弟弟一商量,最终还是决定尊重父母的意愿。
在她眼里,父亲的思想觉悟一直很高,而母亲则深受父亲的影响。印象中,两人从没吵过架,遇上问题,也都是父亲说服母亲。
“当年,张凤元老人还是90岁以上老人第一例遗体捐赠者。”市红十字会业务处处长吴飞娜告诉记者,这两位老人签订捐赠协议是1994年,那时候湖州还没有负责签订遗体捐献志愿登记表的部门,捐赠者必须赶到杭州去。
“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像他们一样夫妻签订了捐赠协议的也不少,而他们是首例完成捐赠的夫妻。”吴飞娜说,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中明确规定,鼓励人体器官捐献行为,同时,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人体器官捐献等行为的鼓励引导措施,支持建立相关公益组织,畅通捐献渠道。如今湖州人体器官(遗体、组织)捐献志愿登记逾千人,百万人口登记比例位居全省第二。